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09-01-13 瀏覽:3843
深建協字(2009)第005號
轉發廣東省建設廳《關于布置2009年建筑業統計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09年1月6—7日在清遠召開全省2009年建筑業統計工作會議,省建設廳下發了《關于布置2009年建筑業統計工作的通知》粵建辦管函[2008]321號,現于轉發,(《關于布置2009年建筑業統計工作的通知》粵建辦管函[2008]321號文)詳見附件。請有關單位遵照執行。根據市建設局關于統計工作的安排,由我會負責全市建筑業統計工作。2008年建筑業統計年報請于
深圳建筑業協會 | |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
附:粵建辦管函[2008]321號
廣州市建委、各地級以上市建設局,各有關企業: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主要指標月度快速調查制度〉執行情況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2009年繼續執行“建筑業企業主要指標月度快速調查”制度,采用建設部“建筑業發展研究信息系統”升級版軟件,通過離線填報在線發送的方式報送報表。為順利開展下一步建筑業統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所有具有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企業均應按要求報送建筑業統計報表。對未按時報送或不報報表的建筑業企業,我廳將依法處理和全省通報。
二、2008年建筑業統計報表報送情況通報
(一)截止至
(二)報表補報截止時間為
(三)各地級以上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已公布名單的企業參加統計培訓,按期完成補報,并于
三、各市要明確建筑業統計分管負責人和具體辦理人,并于
四、2008年度報表和2009年定期報表報送要求
(一)2008年度報表
1、建筑業企業須于
2、各地級以上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匯總本行政區域內的統計數據,形成書面匯總表(要求分別按地區匯總和按資質等級匯總),加蓋公章后于
3、省屬建筑業企業的紙質報表及有關資料送省建設信息中心,報表審核時間暫定
(二)2009年定期報表
1、報送月份為2009年2-12月(1月免報);生產指標和財務指標均要求在月后20日前報送(遇節假日不順延)。
2、各地級以上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建筑業企業的報表催報工作,并在上報截止日期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網上辦公平臺完成企業數據審核、匯總。
五、各地級以上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本轄區內的建筑業企業參加統計培訓,認真學習統計報表制度和系統操作,督促企業落實統計工作責任人。統計培訓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尚未完成系統升級的企業請直接與以下單位聯系(原開發單位賬號因企業更名停止使用):(1)省建設信息中心,電話:(020)87251571、87250824、13710611660,地址:廣州市先烈東路190號粵海凱旋大廈9樓901室(沙河頂19路軍牌坊旁),聯系人:凌紅梅,工作QQ:1003745680。(2)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電話:83542907,地址:廣州市小北路113號9樓。(3)深圳建筑業協會,電話:(0755)83549650,地址:深圳市紅荔西路7024號魯班大廈23樓。
“建筑業發展研究信息系統”軟件的具體操作、技術培訓及辦公平臺的維護等問題由軟件開發單位負責,聯系電話:(0760)88920836、88920803(兼傳真),技術支持QQ:44528936。
附件下載:建筑業發展研究信息系統軟件購置單
廣東省建設廳辦公室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