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商報 信息提供日期:2020-02-28 瀏覽:894
深圳昨日零新增!累計417例
截至2月27日24時,深圳累計報告“新冠肺炎”確診病例417例。2月27日當天全市無新增確診病例,當天出院病例10例(從26日起不再公布出院個案)。
▲新增出院病例已超過新增確診病例
廣東新增出院46例,新增確診1例
全國新增確診327例,新增治愈出院3622例
截至2月27日24時,據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現有確診病例39919例(其中重癥病例7952例),累計治愈出院病例36117例,累計死亡病例2788例,累計報告確診病例78824例,現有疑似病例2308例。累計追蹤到密切接觸者656054人,尚在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65225人。
即日起,所有來粵人員14天內,除上下班外不得外出
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關于進一步明確來粵人員健康證明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各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和推動企業復工復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切實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進一步推動疫情期間省內外人員安全健康返崗和企業有序復工復產,現將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除湖北省等疫情高發地區,其他地區來粵人員進入我省、省內出行食宿、復學復工復產等正常生產生活均不需要提供輸出地疫情相關健康證明資料。
二、對持湖北省等疫情高發地區身份證來粵人員,如能提供中國移動、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發布的個人軌跡證明信息,證明本人14天內未離開過廣東、未到過疫情高發地的,可到社區(居委或村委)或本人所在單位申領證明(見附件1)。
三、本省各地,以及四川、湖南、江西、河南、海南、貴州、云南、廣西自治區等與我省建立健康監測互認工作機制的省(市、區),為新冠肺炎康復者、密切接觸者、疫情高發地區來粵人員解除隔離觀察者開具的出院證明、解除隔離通知書、健康申報證明(見附件2)、健康二維碼等材料,各地、各有關用人單位均應予以認可。
四、加強對來粵人員的健康管理,要求其抵粵14天內除上下班外不得外出,不得組織參與聚餐、聚會。出現發熱等不適癥狀的送當地指定的醫院排查治療。